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代客外汇债务风险管理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订定坎阱】中邦(群众)筑树银行 • 【发外日期】2002.06.26 • 【文 号】筑总发[2002]75 号 • 【实施日期】2002.06.26 • 【效能等第】行业章程 • 【时效性】现行有用 • 【中心分类】外汇处理
中邦筑树银行合于印发《中邦筑树银行 代客外汇债务危机处理营业暂行要领》的合照 (筑总发[2002]75 号 2002 年 6 月 26 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姑苏、三峡分行: 《中邦筑树银行代客外汇债务危机处理营业暂行要领》已于 2002 年 5 月 29 日 经中邦筑树银行第三次行长办公集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推行。各行正在展开此项营业 历程中,要庄重按照规章轨制,实在防备信用危机与法令危机,推进营业壮健发 展。 附:
(2002 年 5 月 29 日中邦筑树银行第 3 次行长办公集会通过)
第一条 为增强对筑树银行代客外汇债务危机处理营业(以下简称“债务危机 处理营业”)的处理,实在防备危机,推进此项营业的稳妥发扬,按照《中华群众 共和邦贸易银行法》、《中华群众共和外洋汇处理条例》和《贸易银行中心营业暂 行章程》及其他相合法令法例,特订定本要领。
第二条 本要领所称的客户是指筑行发放的外汇转贷款企业、非筑行转贷款 企业、直接对外债务融资的企业和按邦际贷款原则正在邦内举行外汇融资的企业以及 切合筑行外汇债务受理条目的法人和其他经济机合。
第三条 外汇转贷款是指由邦内金融机构正在邦际金融商场上融入外汇资金后 向邦内企业转发放的外汇贷款,蕴涵政府贷款、买方信贷、政府同化贷款、贸易贷 款、债券发行等式样融入资金的贷款等;直接对外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以本人外面直 接从邦际商场上借入外汇资金。
第四条 债务危机处理营业涉及的来往刻期(来往日至来往终止日)日常为一 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卓殊情状下,应客户条件并经总行资金部核准,刻期可合意 拉长;对债务危机处理营业,分行不得保存敞口。
第五条 债务危机处理营业由总行资金部担当对酬酢易,各分行筹办外汇资 金营业的部分(下称“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担当受理并实在操作。债务危机处理业 务的操作流程为:分行承受客户委托,分行向总行询价,分行与客户成交,分行与 总行平盘。
第六条 本要领合用对象蕴涵中邦筑树银行总行和境内一级分行。 第二章 来往种类
第七条 本要领所称的债务危机处理营业是指对客户的现实外汇债务所面对 的邦际金融商场危机举行处理的营业。该营业重要蕴涵以下几类来往种类:
(一)利率调期(Interest Rate Swap) 来往两边按照合同章程,正在币种不异的情状下,互订交换差异方法利率的交
易。 (二)钱银调期(Cross Currency Swap) 来往两边服从合同章程的汇率,互订交换差异币种的本金和利率的来往。 (三)利率期权(Interest Option) 以利率为和讲代价的期权来往,如利率上限、利率下限及其他各类组合产物
等。 (四)钱银期权(Currency Option) 以钱银汇率为和讲代价的期权来往,如买入期权、卖出期权、触发式期权
(Knock-In Option or Knock-Out Option)等。 (五)凋期期权(Swaption) 以调期来往为来往对象的期权来往,如利率凋期期权和钱银调期期权。 (六)超远期外汇交易(Long-Term Forward) 刻期正在一年以上的远期外汇交易。 (七)经总行资金部认同的其他来往种类,以及由以上来往派生的组织性来往产
第八条 按照客户的资信情状,外汇债务危机处理营业能够采守信朋式样进 行,或者采用保障金式样和其他担保式样举行。
第九条 分行正在与客户订立凋期来往总和讲时,应详尽列明保障条目,以防 范来往危机。
第十条 采守信用式样时,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应按照《中邦筑树银行合 于印发<中邦筑树银行额度授信处理要领(试行)>的合照》(筑总发[1999]139 号) 的文献条件,提请分行信贷筹办部分对初始来往额服从必定比例折合后占用筑行对 客户授信额度的情状出具书面观点。初始来往额按必定比例折合后的额度加上客户
其他品种的信贷余额应不抢先我行对该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各营业种类初始来往 额占用授信额度的实在比例为:对付利率调期类营业,授信额度占用应不低于初始 来往金额的 20%;对付钱银调期类营业,授信额度占用应不低于初始来往金额的 40%。
第十一条 选用保障金式样时,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应条件客户存入相当 于初始来往金额必定比例的外汇或等值群众币保障金。对付利率调期类营业,保障 金应不低于初始来往金额的 8%;对付钱银调期类营业,保障金应不低于初始来往 金额的 25%。对筑行转贷款企业,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可免得收保障金;对付 按邦际贷款原则正在我行举行外汇融资的企业,经分行审批后可免得收保障金。
第十二条 采用保障金式样时,客户需正在向筑行递交债务危机处理来往委托 书之日初阶存入保障金,保障金账户由分行专项处理。
第十三条 倘若客户债务分期了偿,形成每一结息期的债务本金逐期删除 时,答允客户保障金同比例删除。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应将所需保障金的变动情 况实时合照保障金账户处理部分和职员。
第十四条 来往爆发后,如因商场变动的影响,使来往重估失掉抢先客户保 证金的 80%时,分行应条件客户扩展保障金。倘若客户不行扩展保障金,分行有 权按照调期总和讲,异日往举行强制平盘,平盘失掉由客户负责。
第十五条 对付保障金账户中抢先本要领章程的应缴保障金比例的资金,客 户能够操纵。调期来往到期或平盘后,客户能够操纵保障金账户的糟粕资金,其他 情状下,客户不行操纵保障金。
第十六条 选用其他担保式样时,参照行内其他担保式样的相合章程与圭外 践诺。
第十七条 债务危机处理营业应坚决客户“自决计划、自担危机”的规矩, 客户全体按照本人的鉴定作出计划,并向筑行提出申请;筑行可认为客户供给商场 磋商,但不得对客户计划供给任何保障。
第十八条 筑树银行受理切合下列条目的法人及其经济机合提出的债务危机 处理来往申请:
(一)筑行外汇转贷款企业、可证明的其他邦内银行外汇转贷款的企业以及直接 对外债务融资的企业和按邦际贷款原则正在邦内举行外汇融资的企业;
(二)正在筑行开有外汇或群众币存款账户; (三)正在与筑树银行的营业来往中,诺言优秀; (四)具有到期支出外汇危机处理来往项下付款的资金起源。 第十九条 客户向筑树银行提出外汇债务危机处理申请时,应供给以下材 料: (一)经其法定代外人或持有有用委托书的代劳人正在授权鸿沟内具名并加盖公章 的调期来往申请书; (二)客户拟举行危机处理的外汇债务的现金流量外; (三)外汇信贷和讲原件或复印件; (四)邦度外汇处理局核准客户对外筹资的文献原件或复印件(按邦际贷款原则 正在邦内举行外汇融资的客户无须供给); (五)经由年检的货款卡(贷款证)原件或复印件; (六)客户上年度财政报外和最初月份的财政报外; (七)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条件的其他原料。 第二十条 客户可正在调期来往总和讲订立之前条件裁撤申请。裁撤申请书必 须经其法定代外人或持有有用委托书的代劳人正在授权鸿沟内具名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正在承受客户申请后,应对申请原料举行 发端审查,审查的重要实质蕴涵:
(一)申请人是否切合第十八条的章程; (二)企业申请书是否按筑行章程的体式填写; (三)申请书是否经其法定代外人或持有有用委托书的代劳人正在其授权鸿沟内签 字并加盖了公章; (四)具名是否切合条件,加盖的公章是否与开业执照和贷款卡(贷款证)上的名 称相一概; (五)申请人供给的原料是否周备和有用; (六)申请人与贷款和讲、外汇处理局批件上的债务人是否一概。 第二十二条 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完工客户申请原料审查后,应按照本办 法第三章裁夺选用何种来往担保式样。 第二十三条 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汇总客户申请原料,报分行主管行长或 其授权人签批;尔后由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向总行资金部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报总行审批时,必需附上以下原料: (一)分行盖有部分印章的正式申请文献; (二)分行信贷筹办部分对初始来往占用企业授信额度情状的书面观点(信用方 式下); (三)客户申请书; (四)客户拟举行危机处理的外汇债务的现金流量外 ; 第二十五条 总行资金部担当最终审批客户的申请,批准后即书面批复分行 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并初阶制定债务危机处理计划。 第二十六条 分行接到总行的批复后,由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担当干系与
客户订立调期来往总和讲。调期来往总和讲由分行主管外汇资金营业的行元首(或 由其授权的部分总司理)订立。和讲一式两份,此中,一份交由客户留存,一份交 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留档。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担当将和讲传真总行资金部备 案。
第二十七条 如客户正在外汇贷款和讲、担保和讲订立之条件出债务危机处理 申请,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应提请信贷筹办部分按照调期来往总和讲,正在信贷和讲和 担保和讲中扩展相合条目,以确保一朝客户正在调期来往总和讲项下无法奉行给付义 务时,担保人将不行裁撤地负责凋期来往总和讲项下的全豹给付负担。
第六章 来往与确认 第二十八条 倘若客户批准总行资金部供给的债务危机处理计划,客户应向 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提交服从筑行供给的体式填写的债务危机处理来往委托书, 由其法定代外人或持有有用委托书的代劳人正在授权鸿沟内具名并加盖公章,分行外 汇资金营业部分担当向总行资金部转交客户的来往委托书。 第二十九条 总行按照客户委托的代价水准,拣选合意的机会与外洋银行进 行来往,成交后速即合照分行,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正在接到总行合照后应速即将 来往情状合照客户。 第三十条 来往完工后,总行资金部正在收到境外银行传来的来往确认后,经 查对无误,向境外银行发送来往确认。对境外银行的来往确认一律由总行资金部签 署。总行对外订立来往确认后,再向分行发送债务危机处理来往成交合照书。分行 收到总行的成交合照书后,应速即与客户签定相应的来往确认,并于订立后传真总 行资金部登记。
第七章 结算支出 第三十一条 利率调期来往正在每个结息日采用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轧差支出 式样,钱银调期采用两种钱银本金和利钱全额支出式样。
第三十二条 对外结算同一由总行担当,总行对外结算后,再借(贷)记分行 账户。
第三十三条 正在每个结息日十日前,总行与境酬酢易对方举行干系,收取境 酬酢易对方发来确当期结算确认,按照来往确认书查对无误后向分行发送结算确 认。
第三十四条 分行应于每个结息日三日前,向客户发送当期结算确认,并做 好收付款计算。
第三十五条 债务危机处理来往的账务惩罚,按总行管帐部相合章程践诺。 第八章 来往平盘
第三十六条 客户完工一笔债务危机处理来往后,能够随时举行平盘,终止 原来往下后续的权益负担合联。
第三十七条 来往平盘前,客户应向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提交服从筑行提 供的体式填写的债务危机处理来往平盘委托书,并由其法定代外人或持有有用委托 书的代劳人正在授权鸿沟内具名并加盖公章,客户必需声明平盘的主意价位。分行外 汇资金营业部分据此向总行资金部转交客户的来往平盘委托书。总行资金部按照客 户委托的价位,拣选适合的商场机会对外举行平盘,平盘来往爆发的收入归客户, 开销也由客户负责。
第三十八条 来往平盘后,总行资金部应速即合照分行,分行外汇资金营业 部分正在接到总行合照后应速即合照客户来往平盘情状。
第三十九条 来往平盘后,总行对外订立来往平盘确认,并同时向分行发送 成交合照书。分行正在收到总行合照书后速即与客户订立来往平盘确认,并传真总行 资金部登记。
平盘交割后,应速即书面合照保障金账户处理部分,保障金账户处理部分据此开释 客户的保障金。
第九章 监视反省 第四十一条 总行应设专职职员对客户债务危机处理来往举行跟踪处理,监 督来往重估后的盈亏情状,当来往亏折抵达客户保障金余额或所占用授信额度的 80%时,应实时合照分行。 第四十二条 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应设专职职员对外汇债务危机处理营业 的委托客户举行跟踪处理,设特意职员处理客户的支出情状,当客户爆发拒付时, 应实时呈报主管元首,并书面合照保障金处理职员。
第十章 违约举动的惩罚 第四十三条 客户正在任何一个交割日未能支出章程的款子时,即组成债务风 险处理来往项下的违约。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须实时合照保障金账户处理部分, 并用客户保障金账户资金经由总行对外支出,资金不够个人由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 门与客户签定和讲确认,分行先垫付并完工危机处理来往项下的支出。 第四十四条 正在客户爆发违约的情状下,按照调期总和讲,分行外汇资金业 务部分有权裁夺是否异日往平盘。如平盘剩余,则将平盘收入抵扣客户不够资金部 分后,将糟粕个人支出给客户。如平盘亏折,则将亏折余额与筑行垫付的资金累 加,并由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将客户名称、垫款金额、垫付日期等情状书面合照相合 部分,据此对客户正在筑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的资金举行扣划。对外外营业造成的垫 款应该纳入外内联系营业科目核算和处理。
第十一章 档案处理 第四十五条 总行资金部和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应区分设备客户债务危机 处理来往档案。 第四十六条 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保管的档案,除客户申请时递交的章程
原料外,下列营业材料也应一并归档处理: (一)分行信贷筹办部分对初始来往占用授信额度情状的书面观点(信用式样
下); (二)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上报总行资金部的申请文献; (三)总行资金部的审批观点; (四)债务调期总和讲; (五)调期来往委托书平静盘来往委托书; (六)调期来往平静盘来往确认书; (七)凋期来往结息合照; (八)其他相合的原料。 第四十七条 对第四十六条中所列原料,以及分行申请与来往委托书,总行
资金部将择要留存。 第四十八条 总行资金部和分行外汇资金营业部分应设备调期来往备案卡,
备案卡的实质蕴涵客户情状、调期来往情状、调期来往项下的逐笔收付情状、保障 金情状等,以造成完美的纪录。
第十二章 来往和讲体式及条件 第四十九条 代客外汇债务危机处理营业重要文献的参考体式如下: (一)外汇债务调期来往总和讲体式; (二)外汇债务调期来往申请书体式; (三)外汇债务调期来往委托书体式; (四)外汇债务调期来往委托书体式(调期期权); (五)外汇债务调期来往成交合照书体式; (六)外汇债务调期来往确认书体式; (七)外汇债务调期来往平盘委托书体式;
(八)外汇债务调期来往平盘确认书体式; (九)外汇债务调期来往调剂委托书体式; (十)外汇债务调期来往调剂确认书体式; 正在营业操作历程中,如按照客户条件对苛重条目举行调剂、更改,需事先报总 行资金部核准。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境内一级分行辖内各分行,暂不直接创办债务危机处理营业,而 实行协助所属一级分行操持营业的方法,即实行“协同调查,长处共享、代劳收 付”的规矩。 第五十一条 各一级分行可按照本要领,比照总行与一级分行之间的操作程 序,订定实在的操作规程。 第五十二条 本要领自下发之日起践诺。 第五十三条 本要领由筑树银行总行担当外明。 附件:1.外汇债务调期来往总和讲(略) 2.外汇债务调期来往申请书(略) 3.外汇债务调期来往委托书(略) 4.外汇债务调期来往委托书(调期期权)(略) 5.外汇债务调期来往成交合照书(略) 6.外汇债务调期来往确认书(略) 7.外汇债务调期来往平盘委托书(略) 8.外汇债务调期来往平盘确认书(略) 9.外汇债务调期来往调剂委托书(略) 10.外汇债务调期来往调剂确认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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