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中邦群众银行 邦度外汇治理局合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资金治理轨则》的知照
中邦群众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生意治理部,各省会(首府)都邑中央支行,各副省级都邑中央支行;邦度外汇治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治理部,计算单列市分局;中海外汇买卖中央,主旨邦债挂号结算有限负担公司,银行间墟市整理所股份有限公司;邦度开垦银行,各计谋性银行、邦有贸易银行,中邦邮政储备银行,各股份制贸易银行:
为赞成和样板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凭据《中华群众共和邦中邦群众银行法》《中华群众共和海外汇治理条例》等合联执法规则,中邦群众银行、邦度外汇治理局协议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资金治理轨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推行。
第一条 为赞成和样板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凭据《中华群众共和邦中邦群众银行法》《中华群众共和海外汇治理条例》等合联执法规则,协议本轨则。
第二条 本轨则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契合《中邦群众银行 中邦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 邦度外汇治理局通告》(〔2022〕第4号)轨则,通过众级托管、结算代庖等形式直接投资中邦债券墟市的境外机构。
第三条 本轨则所称中邦债券墟市包罗中邦境内银行间债券墟市和买卖所债券墟市。
第四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立采用汇入币种投资中邦债券墟市。勉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操纵群众币跨境收付,并通过群众币跨境支出编制(CIPS)完工跨境群众币资金结算。
第五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结算代庖人等应按本轨则合联请求代境外机构投资者收拾相合事项。
第六条 中邦群众银行、邦度外汇治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涉及的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奉行监视治理和检讨。
第七条 邦度外汇治理局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资金实行挂号治理。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正在博得合联金融囚系部分出具的中邦债券墟市投资注册知照书或其他一致听从文献后10个管事日内,指定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凭上述文献通过邦度外汇治理局资金项目新闻编制(以下简称资金项目新闻编制)代境外机构投资者收拾挂号。
第八条 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应凭正在资金项目新闻编制天生的营业挂号凭证,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中邦债券墟市投资专用资金(群众币或/和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债券墟市资金专户)。
债券墟市资金专户的收入范畴是:境外机构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本金和合联税费(税款、托管费、审计费、治理费等),出售债券所得价款,债券到期收回的本金,利钱收入,契合轨则的债券和外汇衍坐褥品买卖合联资金划入,境内收拾结售汇合联资金划入,同名债券墟市资金专户内资金互相划转,同名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群众币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划入,以及契合中邦群众银行和邦度外汇治理局轨则的其他收入。
债券墟市资金专户的支拨范畴是:支出债券买卖价款和合联税费,投资金金、收益汇出境外,契合轨则的债券和外汇衍坐褥品买卖合联资金划出,境内收拾结售汇合联资金划出,同名债券墟市资金专户内资金互相划转,同名QFII/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划出,以及契合中邦群众银行和邦度外汇治理局轨则的其他支拨。
第九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名称、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等紧急新闻发作调换的,应由合联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代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在资金项目新闻编制收拾调换挂号。
境外机构投资者退出中邦债券墟市并封闭合联资金账户的,应正在封闭合联资金账户后30个管事日内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代境外机构投资者收拾刊出挂号。
第十条 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的QFII/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与债券墟市资金专户内资金可正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并用于境内证券投资,后续买卖及资金操纵、汇兑等服从划转后渠道的合联治理请求。
第十一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汇出与汇入资金币种准则上应维持相仿,不得举办群众币与外币之间的跨币种套利。同时汇入“群众币+外币”举办投资的,累计汇出外币金额不得进步累计汇入外币金额的1.2倍(投资清盘汇出除外)。永恒投资中邦债券墟市的,上述比例可适应放宽。
第十二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按套期保值准则展开境内群众币对外汇衍坐褥品买卖,治理投资中邦债券墟市所发生的外汇危害敞口。
第十三条 境外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采用下列一种渠道展开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坐褥品买卖:
(二)申请成为中海外汇买卖中央(以下简称外汇买卖中央)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墟市买卖。
第十四条 境外非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采用下列一种渠道展开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坐褥品买卖:
第十五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采用本轨则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轨则的渠道的,如需正在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营业挂号凭证收拾。该专用外汇账户专项用于收拾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坐褥品买卖项下的资金交割、损利益理、保障金治理等,跨境资金收付应团结通过债券墟市资金专户收拾。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采用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轨则的渠道展开外汇衍坐褥品买卖的,应自行或通过托管人、结算代庖人将金融机构名单事先向外汇买卖中央注册;调动金融机构的,应事先向外汇买卖中央注册。
(一)外汇衍坐褥品敞口与外汇危害敞口具有合理的合联度。外汇危害敞口包罗债券投资的本金、利钱以及市值变更等。
(二)当债券投资发作变更而导致外汇危害敞口变更时,正在5个管事日内或下月初5个管事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坐褥品敞口举办调动。
(三)凭据外汇危害治理的现实需求,可聪明采用展期、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买卖机制,并以群众币或外币结算损益。
(四)初度展开外汇衍坐褥品买卖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向境内金融机构或外汇买卖中央提交遵照套期保值准则的书面答允。
第十八条 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正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收拾资金汇出汇入时,应对相应的资金收付举办确凿性与合规性审查,并确凿实行反洗钱和反恐惧融资等任务。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配合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实行上述负担,并向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供给确凿完美的原料和新闻。
第十九条 托管人、结算代庖人、合联境内金融机构等应遵守《群众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设施》(中邦群众银行令〔2003〕第5号揭橥)、《群众币跨境收付新闻治理编制治理设施》(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邦群众银行办公厅合于完美群众币跨境收付新闻治理编制银行间营业数据报送流程的知照》(银办发〔2017〕118号)等合联轨则,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合联新闻数据。
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结算代庖人、合联境内金融机构等应遵守《通过银行举办邦际出入统计申报营业奉行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通过银行举办邦际出入统计申报营业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欠债及买卖统计轨制》(汇发〔2021〕36号文印发)、《邦度外汇治理局合于揭橥〈金融机构外汇营业数据收罗样板(1.3版)〉的知照》(汇发〔2022〕13号)等合联轨则,报送合联新闻数据。
第二十条 境内金融机构按照本轨则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轨则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收拾即期结售汇的,遵守对客户即期结售汇营业向邦度外汇治理局实行统计和陈说任务;按照本轨则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四条第二项轨则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收拾即期结售汇的,遵守银行间外汇墟市买卖举办统计。
境内金融机构按照本轨则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轨则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收拾外汇衍坐褥品营业的,应遵照以下轨则:
境外机构投资者采用银行间外汇墟市直接入市形式或主经纪形式展开外汇衍坐褥品买卖的,应遵守外汇买卖中央轨则报送相合买卖新闻。
境内金融机构按照本轨则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轨则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收拾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坐褥品营业的,若操纵本机构内部买卖编制以外的第三方买卖编制、平台或措施,应契合相合囚系轨则。
第二十一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结算代庖人、合联境内金融机构等有以下合联动作的,中邦群众银行、邦度外汇治理局分裂依照《中华群众共和邦中邦群众银行法》和《中华群众共和海外汇治理条例》等执法规则予以处置:
(五)未按轨则陈说新闻和数据,或陈说的新闻和数据实质不全、不实,或供给失实资料、数据或证据等。
第二十二条 境外央行或货泉政府、其他官方贮藏治理机构、邦际金融结构以及主权产业基金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庖人(贸易银行)投资中邦债券墟市的,合用本轨则。
第二十三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凭据本轨则报送的资料应为中文文本。同时报送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轨则自2023年1月1日起奉行。《邦度外汇治理局合于境外主旨银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墟市外汇账户治理相合题目的知照》(汇发〔2015〕43号)、《邦度外汇治理局合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墟市相合外汇治理题目的知照》(汇发〔2016〕12号)、《邦度外汇治理局合于完美银行间债券墟市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危害治理相合题目的知照》(汇发〔2020〕2号)同时废止。
中邦群众银行 邦度外汇治理局合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资金治理轨则》的知照
为赞成和样板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凭据《中华群众共和邦中邦群众银行法》《中华群众共和海外汇治理条例》等合联执法规则,中邦群众银行、邦度外汇治理局协议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邦债券墟市资金治理轨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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