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中邦黎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生意管束部,各省会(首府)都邑中央支行,各副省级都邑中央支行;邦度外汇管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束部,方针单列市分局;中海外汇营业中央,核心邦债备案结算有限仔肩公司,银行间市集整理所股份有限公司;邦度开辟银行,各战略性银行、邦有贸易银行,中邦邮政蓄积银行,各股份制贸易银行:
为楷模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束,凭据《中华黎民共和邦中邦黎民银行法》《中华黎民共和海外汇管束条例》等国法法则,现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闭事宜知照如下:
一、本知照所称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是指境外机构依照《世界银行间债券市集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束暂行主张》(中邦黎民银行 财务部告示〔2018〕第16号发外)、《公司债券发行与营业管束主张》(中邦证券监视管束委员会令第180号宣告)等相干规则,经监禁部分准许、注册或注册等,正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集、营业所债券市集等公然或非公然辟行债券的手脚。
二、中邦黎民银行、邦度外汇管束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涉及的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奉行监视管束。
三、邦度外汇管束局对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实行备案管束。境外机构应委托境内主承销商代为照料相干手续。
境外机构应正在取得债券发行准许、注册或注册后且首期发行前,委托其境内主承销商凭以下质料,到为该境外机构开立相干召募资金账户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照料备案:
开户银行应严谨实行职责,庄敬审核境外机构所供应质料实在凿性,并留存上述质料。开户银行按规则为境外机构照料备案后,应将加盖银行生意印章的生意备案凭证反应境外机构的境内主承销商。
境外机构应正在每期债券发行竣事后20个劳动日内,委托当期境内主承销商,凭生意备案凭证、《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召募资金音信备案外》(附件2),到当期开户银行更新本质召募资金备案音信。
四、境外机构凭生意备案凭证开立境内发行债券专用资金(黎民币或/和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发债专户)。开立黎民币账户的,可开立黎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委托其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账户本质为专用存款账户。
发债专户的收入畛域是:境内发行债券召募资金划入;还本付息和支拨相干税费(税款、手续费等)资金划入;账户利钱收入;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按规则向境内主体放款形成的本息清偿收入;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按规则投资于境内后形成的减资、撤资、股权让渡及利润、分红等收入;统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召募资金相干账户内资金互相划转;中邦黎民银行、邦度外汇管束局规则的其他收入。
发债专户的支付畛域是: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支拨或结汇支拨发行债券本息和相干税费;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按规则向境内主体放款;向境内主体放款形成的本息清偿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按规则投资于境内;投资于境内后形成的减资、撤资、股权让渡及利润、分红等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统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召募资金相干账户内资金互相划转;中邦黎民银行、邦度外汇管束局规则的其他支付。
五、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召募资金可汇往境外,也可留存境内利用,资金用处应与召募资金注解文献等所列实质类似。留存境内利用的,应吻合直接投资、外债等管束规则。
六、境外机构可通过具备代客黎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生意资历的境内金融机构,依照实需营业规则照料外汇衍生品生意,管束境内发行债券相干汇率危急。
七、境外机构清偿境内发行债券本金、利钱、支拨相干税费的,资金可从境外或境内汇入发债专户。还本付息资金需结汇的,应依照债券还本付息方针举行。
八、相干银行应依照《黎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束主张》(中邦黎民银行令〔2003〕第5号宣告)、《黎民币跨境收付音信管束编制管束主张》(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邦黎民银行办公厅闭于完备黎民币跨境收付音信管束编制银行间生意数据报送流程的知照》(银办发〔2017〕118号)等规则,报送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干监视和统计数据。
九、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干涉外收付款境内主体、境内备案结算机构应依照本知照和《通过银行举行邦际进出统计申报生意奉行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通过银行举行邦际进出统计申报生意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欠债及营业统计轨制》(汇发〔2021〕36号文印发)、《邦度外汇管束局闭于宣告〈金融机构外汇生意数据搜罗楷模(1.3版)〉的知照》(汇发〔2022〕13号)等规则,实时、确实举行邦际进出统计申报。
十、境外机构凭据本知照报送的质料应为中文文本。同时报送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一、本知照宣告前已正在境内发行债券且债券仍正在存续期,但未照料备案的境外机构,应委托其境内主承销商参照本知照第三条的规则实时补办备案。
十三、本知照自2023年1月1日起奉行。《中邦黎民银行办公厅闭于境外机构正在境内发行黎民币债务融资器械跨境黎民币结算相闭事宜的知照》(银办发〔2014〕221号)和《中邦黎民银行办公厅闭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黎民币债券跨境黎民币结算生意相闭事宜的知照》(银办发〔2016〕25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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